這個問題源于2014年的一個案例,當時巴塞羅那的主要出租車運營商指控Uber對常規(guī)出租車公司帶來了不利的競爭環(huán)境。與Uber不同的是,這些出租車運營商由于被歸類為運輸公司,所以必須遵守當?shù)卦S可和安全規(guī)定。由于Uber目前不被列為運輸公司,因此它不必遵守這些規(guī)定,從而擁有相對更大的靈活性。
雖然并沒有阻止出租車運營商以經(jīng)營非法出租車服務的理由向其發(fā)起指控,但Uber認為自己是一個連接司機與乘客的數(shù)字平臺。為了尋求一些指導,監(jiān)督本案的西班牙法官前往歐盟法院,該法院將聽取Uber會提供怎樣的論點,來證明自己是數(shù)字服務商而不是運輸公司。
然而,西班牙的這件案子并不是個案——歐盟的成員們對于到底是支持還是限制Uber有不同意見。荷蘭、芬蘭、波蘭、希臘和歐洲自由貿(mào)易協(xié)會(EFTA)似乎表示支持Uber,而西班牙、愛爾蘭和法國認為Uber是一家運輸公司。
歐盟面對這起案件會陷入左右為難的境地,之前據(jù)報道由于歐洲在電子商務方面落后于美國和亞洲,歐盟公開聲稱要改變這一點。
如果歐盟法院支持Uber的觀點,那么歐盟就朝著上述目標邁出了堅實的一步。但肯定會令一些出租車公司感到不滿。如果法院不支持Uber,那么這項判決將成為適用于Airbnb(旅行房屋租賃軟件)和其他類似案件決策的參考先例。無論如何,一定會有一些不高興的人。
本周歐盟法院15名法官將聽取各方的論點,并預計在未來不久作出判決。